企业课堂实施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和水平,由我校教育教学委员会牵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引导我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二、评价原则
(一)统一标准。由校教育教学委员会制定评估指标和标准,并按照统一要求开展评估。
(二)统一程序。按照“学院填报数据并组织实施、校教育教学委员会下属职能部门总体评估”的程序开展。
(三)客观公正。以学院每月所承办的活动为依据,依托督导办等职能部门检查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各部门监督。
(四)注重实效。强化结果运用,为该教学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为该活动固化和沉淀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评价内容
由于该活动实施时间不久,各学院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评估内容暂定为每月举办的次数和督导检查情况。
四、评估工具
《企业家进课堂信息表》由学院填写;《企业家进课堂检查表》由督导办填写。
五、评估指标
各学院每月组织活动不少于2场,且学生组织秩序良好。
六、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展示各学院校企合作力度及深度,向全校及社会展示学院办学实力和专业发展优势。
(二)各学院依据活动评估结果,优化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提高学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教育教学委员会应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学院主要负责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积极申报,将其作为深度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要求建立常态化的活动组织。
(二)加强条件保障。教育教学委员会将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该活动的组织和进行。
(三)加强信息公开。每次活动后,教育教学委员会将在每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及时将各学院组织情况用网站和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推送和宣传。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应重视并积极推进该活动的进行,不得搞形式主义和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