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发表时间:2018-10-01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武商院教字〔2007〕25号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改进教学工作,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使我校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检查工作的部署、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主要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检查期间的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检查工作。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办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日历、课程规划、教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  

2.各项教学环节,其中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育等的执行情况。  

3.各门课程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情况。  

4.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5.学生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6.学校根据阶段工作情况布置的检查内容。  

三、检查形式

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学校每学期一般在第9周召开动员会;第10~11周为学院自查时间;第12周学校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整改。每学期视具体的校历安排和工作重点可进行适当的调整。  

五、检查程序  

1.教务处根据每学期教学工作的重点和学校工作部署,确定每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主要内容和要求,召集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及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布置任务。

2.各学院制订本单位检查计划,成立检查小组,并进行动员和宣传。

3.各学院全面开展检查活动。

4.各学院认真总结整改,并向教务处提交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

5.学校召开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汇报、总结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对遗留问题及时上报校领导或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和解决。

六、检查方法  

1.组织听课评课。 

2.检查教师教学日历、课程规划、教案及教学日志等。

3.抽查教师点名记录及学生笔记、作业。

4.组织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专家评教、同行评教。

5.组织教师观摩公开课。

6.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7.其他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现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